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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交易:先立规 后做事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阿琪 2006-06-30 08: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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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先立规,后做事”。同样,投资于股市也应“先立规,后操作”。除了对自己的投资行为有必要进行投资规模的限定、投资戒律的预定、操作纪律的设定等立规之外。进入股市首先要对市场的“规矩”有充分的了解,并给予充分的遵从,否则必将会受到市场无情的惩罚。

  例如,宝钢权证到8月30日就将行权,权证类型是认购,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是4.20元,目前G宝钢的股价在4.40元左右,这意味着目前宝钢权证的实际价值只有0.20元左右。反之,如果到8月30日G宝钢的股价在4.20元以下,那么届时的宝钢权证就是废纸一张。目前宝钢权证的价格是0.94元,这又意味着在8月30日G宝钢的股价要涨过5.14元,在浪费掉2个月的时间成本前提下,目前的宝钢权证才具有持有的价值。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不去持有G宝钢的股票,却要持有价不副实,甚至有资产被“清零”风险的权证呢?

  再如,许多投资者受做股票的习惯思维影响,在一些严重价不副实,甚至一文不值的权证买入被套后,还去一路持有等待解套,甚至在下跌中去不断地买入以期摊低持仓成本。然而,您根本不会知道废纸一张的权证其行情底部在哪儿,摊低成本的操作反而加大了资产缩水甚至被清零的风险。

  基于以上,普通投资者在从事权证交易时有必要注意三点:一是,目前的权证行情有高度投机的成分,亏损了只可及时止损,万不可随意地去补仓。二是,尽量不要持仓过夜,因为你不会知道明天券商是否会进行创设。三是,权证是股票的衍生品种,与正股的关系十分复杂,加上券商可以随意创设,普通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一般难以企及。因此,原则上不要把权证当作投资的“正当买卖”,去全身心地全仓投入。

  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市场中各项创新将会越来越多,在每项创新产品出炉时,投资者应该先理清楚这些创新的所有规矩,然后再进行投资行为的决断,以避免“先交学费后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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