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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期权与权证的关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锦 2006-04-15 11: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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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权证市场近年来高速发展,投资者对权证产品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投资者在权证知识方面也有很大进步,买卖权证时所关注的已不再单是正股的走势,同时也明白到引伸波幅的变化对权证价格也会构成影响。不过对于一般散户投资者而言,权证引伸波幅的变化始终是较难掌握的一环,原因是影响权证引伸波幅的场外期权市场是中小投资者很少机会可以接触得到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场外期权呢?

  场外期权的定义

  所谓场外期权,是指一些在交易所以外交易的期权合约,其性质基本上与交易所内进行的期权交易无异。两者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场外期权合约的条款没有任何限制或规范,例如行使价及到期日,均可由交易双方自由厘订,而交易所内的期权合约则是以标准化的条款来交易。

  场外期权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因各自独特的需要,度身订做一份期权合约和拟定价格,然后通过场外期权经纪或自己直接找寻交易对手。交易所辖下的期权活动,均是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清算,而且有严格的监管及规范,所以交易所能够有效地掌握有关信息并向市场发放,例如成交价、成交量、未平仓合约数量等数据。投资者均可在港交所的网页内找到这些信息。

  至于场外期权,基本上可以说是单对单的交易,当中所涉及的只有买方、卖方及经纪共三个参与者,或仅是买卖双方,并没有一个中央交易平台。故此,场外期权市场的透明度较低,只有积极参与当中活动的行内人(例如投资银行及机构投资者)才能较清楚市场行情,一般散户投资者难以得知场外期权的交易情况,比如期权的成交价以及引伸波幅水平等。

  利用场外期权对冲权证

  要明白场外期权与权证市场的相互关系,就要要先了解权证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发行人在权证市场内的主要角色是流通量提供者,当市场有需求,发行人便会向市场售出权证。然而,发行人对后市的看法是没有方向性的,当沽出权证后,发行人需要跟随正股价格的升跌为权证进行对冲。发行人可以借着买卖相关正股将正股的方向性风险化解,也可买入场外期权将沽出权证的风险转移至其它期权参与者身上。

  通过不断的对冲,发行人不单能作好风险管理,更可从中赚取利润,这部份也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举例说明,发行人以15%的引伸波幅向市场沽出权证,同时在场外以13%买入期权,便可从中赚取了2个波幅点的引伸波幅差价。

  场外期权对权证引伸波幅影响

  从上述例子可见,场外期权价格或引伸波幅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发行人的营运成本。在一般情况下,权证的引伸波幅是不会低过场外期权的引伸波幅。如果场外期权引伸波幅上升,发行人便需要以较高的引伸波幅售出权证才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发行人也愿意以较高的引伸购回权证,因持有用作对冲的场外期权引伸同样也会上升,当中差价所带来的利润由始至终根本没有受到影响。

  反之,场外期权引伸如果下跌,在市场竞争的驱使下,发行人也会将权证的引伸下调,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故此,发行人在为权证进行对冲时,会把场外期权引伸波幅的变化,反映到权证的引伸波幅之上,场外期权市场与权证市场两者因而也有着密切关系。

  本周权证平均每日成交额较上周下跌了10.3亿港元,达53.8亿港元;而本周大市平均每日成交额则较前周上升了36.3亿港元,至324.2亿港元。本周权证占大市成交比重较上周下跌至为16.59%(下跌5.68%),当中,认购证占权证成交的75%,而认沽证则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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