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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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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瑞丰半年定开纯债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6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
    
    公告依据
    
    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1月22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0883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270,179,561.10
    
    民币元)
    
    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81,053,868.33
    
    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十次分红,2021年第一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
    
    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月28日
    
    除息日 2021年1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月2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1年1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转换为基金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用。
    
    3、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1年1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2021年2月1日起可以查询。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
    
    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
    
    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1月2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
    
    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
    
    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
    
    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
    
    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
    
    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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