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500万股变更为1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胡亦炜先生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26,0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聘请合同已到期。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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