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伊吾矿业收购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矿井详查探矿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伊吾矿业公司”)与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蕴新能源公司”)签署《探矿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伊吾矿业公司本次收购富蕴新能源公司所转
    让的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矿井详查探矿权,以评估价值为
    基础,并考虑缴纳首期矿业权权益金等情况,确定转让价格为
    3,537,713,600元。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交易行为经友好协商,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马凤云 孙积安
    
    谭 学 蔡镇疆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汇能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