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公告编号:临2020-08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关于华创证券诉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赵小强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
一、美盛控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创证券支付融资本金7,950.00万元;
二、美盛控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创证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体计算方式为:以7,9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5%上浮50%的标准,从2018年10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美盛控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华创证券实现债权的律师费80.00万元;
四、华创证券对美盛控股提供质押的美盛文化(002699.SZ)2,236万股质押股票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判决一、二、三项所确定的债权优先受偿;
五、赵小强在2,400万元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判决一、二、三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六、驳回华创证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3,943.81元,由华创证券负担131,355.81元,由美盛控股负担512,588.00元。
该案件预计对上市公司利润无实质影响。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述诉讼基本情况。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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