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0-09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0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0年度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授予完成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或者调整激励对象名单;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12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建议将此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2020年12月3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3)。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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