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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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7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为更好地强化公司在既有业务领域的影响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并提高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布局能力,公司拟与深圳道格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格资本”)出资成立以清洁能源发电、综合能源服务、能源科技、能源大数据、数据中心、危险废物处理利用等产业之投资整合为主要方向的一系列产业投资并购基金(以下简称“系列产业并购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系列产业并购基金采取母子基金的架构。系列产业并购基金之母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即系列母基金的募集资金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协鑫能科作为系列母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道格资本作为系列母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子基金中除母基金出资以外的资金由基金对外募集。基金总规模以母基金及相关子基金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公司作为系列母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
    
    次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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