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7日ST南新公开信息显示,王娟、黄海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控制测试方面未对部分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且未说明理由,控制测试程序有效性不足。
二、走访程序方面一是未充分核实受访人员身份信息。二是未充分考虑走访获取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并针对异常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函证程序方面一是跟函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函证未有效控制。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2022年修订)第八条、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年修订)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22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2010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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