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日收盘,工大高科(688367)报收于30.62元,上涨0.72%,换手率1.25%,成交量1.1万手,成交额3335.13万元。
9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2.47万元,占总成交额2.47%;游资资金净流入199.07万元,占总成交额5.97%;散户资金净流出281.54万元,占总成交额8.44%。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4日。会议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包括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郭均声明被提名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不良记录,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吴娜已获提名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学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其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工大高科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会议,提名魏臻、程运安、马岩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娜、郭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换届完成前继续履职。魏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5.17%股份。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均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吴娜女士、郭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6人调整为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构成、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产生方式等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九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624,600元,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章程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利润分配原则、现金分红条件与程序、股份回购情形等。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涉及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及程序予以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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