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8月24日佳缘科技(30111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6〕4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 年 11 月 30 日,佳缘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 年6 月25 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2 年 1 月 11 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1-6 月)。2022 年1 月17日,佳缘科技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83.04 万元。 佳缘科技自 2019 年起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 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该客户为公司 2019 年第二大客户、2020 年第一大客户。2019 年、2021 年、2022年,佳缘科技与客户 A 签署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 万元、虚减 2,015.60 万元、虚增 2,803.38 万元、虚减2,562.47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 1,613.84 万元、虚减 1,613.84 万元、虚增1,803.93 万元、虚减 1,634.45 万元。 2020 年,佳缘科技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中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博远)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1,327.95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44.24 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 2019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 万元、虚减 687.65 万元、虚增 2,803.38 万元、虚减2,562.47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5.39%、3.61%、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增 1,613.84 万元、虚减 1,569.60 万元、虚增 1,803.93 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4.02%、25.80%、16.95%、24.43%。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 2019 年、2020 年财务数据及2021 年和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王进,佳缘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主导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业务,知悉公司该业务无商业实质,知悉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未审慎关注公司与客户A 业务的实际交付及最终验收情况,在《招股说明书》、2021 年和2022 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朱伟华,2016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佳缘科技董事,2016 年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执行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业务,知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参与客户 A 业务的验收评审工作,未审慎关注公司与客户A 业务的实际交付及最终验收情况,在《招股说明书》、2021 年和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柳絮,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知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审慎核实公司对客户 A 的收入确认条件,在《招股说明书》、2021 年和2022 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尹明君,佳缘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2018 年 1 月至2022 年2 月任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7 月至2024 年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尹明君任职期间,未审慎关注客户 A 收入确认情况及无锡金都业务的异常性,未有效履职,在《招股说明书》、2021 年和2022 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保证披露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6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8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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