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2日沃格光电发布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深圳中锦程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程中,实际转让总价款及第二期款项支付时间与披露信息不一致,导致多项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其中易伟华被罚150万元,深圳中锦程被罚100万元。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近1年,沃格光电仅有2份研报,其中,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1份研报,是2025年12月17日发布的《沃显领航,光拓新域》,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1份研报,是2025年8月25日发布的《首次覆盖:玻璃基重塑公司竞争实力,Mini玻璃基率先进入量产》。
沃格光电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5.94亿元,同比上升8.48%;归母净利润-5110.3万元,同比下降112.07%;扣非净利润-5644.7万元,同比下降100.45%;
沃格光电(603773)主营业务:光电子产品及器件业务,其中: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板块涵盖平板显示光电玻璃的薄化、镀膜和切割;光电显示器件产品业务板块主要涵盖背光模组、触控模组、模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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