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3日收盘,华融化学(301256)报收于10.62元,下跌2.57%,换手率1.21%,成交量5.79万手,成交额6247.89万元。
8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3.91万元,占总成交额5.02%;游资资金净流出647.61万元,占总成交额10.37%;散户资金净流入961.52万元,占总成交额15.39%。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755,068,872.74元,同比下降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68,764.62元,同比下降5.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17,896.56元,同比增长25.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924,740.30元;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期末总资产2,255,145,265.54元,较上年度末下降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8,533,391.90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7%;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0.30元,合计派现14,400,000.00元),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军、李建雄、张明贵、李佳,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贺、刘磊;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定于2026年8月3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5日;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军、李建雄、张明贵、李佳,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贺、刘磊;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44.32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46万元(含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67.4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冲回25.29万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585.7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9.37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磊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李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单位无任职或重大业务往来;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刘磊声明与提名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承诺勤勉尽责、依法履职。
李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承诺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名邵军、李建雄、张明贵、李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贺、刘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原独立董事姚宁任期届满不再连任。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1,422,251.7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457.9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03,357,665.31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2026年上半年投入募投项目1.00万元;获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10.17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已结项或终止,相关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与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7,000.00万元和31,523.76万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及服务等经营性往来;与四川希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亦存在经营性往来;所有往来均列明年初余额、累计发生额、偿还额及期末余额。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制度明确薪酬调整、降薪扣除情形及绩效薪酬追索机制。
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依据为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19,598,740.37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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