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8日ST海钦发布的《海钦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4年高估充电桩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少计资产减值,以及未及时确认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导致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董事长赵晨晨、财务总监徐鹏、时任总经理蒋彬彬、总经理雷安华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启动整改,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1年,ST海钦无研报覆盖。
ST海钦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5.24亿元,同比上升137.04%;归母净利润2237.55万元,同比上升1806.38%;扣非净利润2182.09万元,同比上升1316.95%;
ST海钦(600753)主营业务:新能源,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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