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长城汽车(601633)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92万元

截至2026年7月24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报收于16.12元,下跌0.56%,换手率0.18%,成交量11.01万手,成交额1.7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4.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25.6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因A股股价连续三十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触发“长汽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0.27元/张(含税),回售申报期为7月30日至8月5日。
  • 公司公告汇总:长城汽车聘任袁媛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其为《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新任授权代表;李巧玲女士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李红栓女士辞任公司秘书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及授权代表;赵国庆先生辞任授权代表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副董事长。
  • 公司公告汇总:联交所批准三年豁免期,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前提为李巧玲女士持续协助履行公司秘书职责。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4.7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325.6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因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长汽转债”回售价格为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7月30日至8月5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8月10日。回售期间“长汽转债”停止转股,持有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回售,逾期未申报的本计息年度内不可再行使回售权。当前可转债市场价格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回售可能面临损失。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7月24日,长城汽车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确认其薪酬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袁媛女士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李巧玲女士为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三年。赵国庆先生辞任《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袁媛女士获委任为新任授权代表,变更后授权代表为李红栓女士和袁媛女士。

H股公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李红栓女士因个人工作调整辞任公司秘书,自公告日起生效,其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及授权代表。赵国庆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辞任授权代表,仍担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袁媛女士获委任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李巧玲女士获委任为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联交所已批准在三年豁免期内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条件为李巧玲女士须持续协助。董事会确认无意见分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6年7月24日,长城汽车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袁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袁媛女士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业务总经理,具备证券业务管理经验及相关任职资质,已取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薪酬将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在年报中披露。截至公告日,袁媛女士持有公司A股股票59,213股。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因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回售条款。“长汽转债”回售价格为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回售期为2026年7月30日至8月5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8月10日。回售期间“长汽转债”停止转股,持有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回售,逾期未申报则本计息年度不可再行使回售权。当前可转债市场价格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回售可能产生损失。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fund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城汽车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