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6日收盘,柳钢股份(601003)报收于3.41元,较上周的3.55元下跌3.94%。本周,柳钢股份6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3.62元。6月25日盘中最低价报3.35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低点。柳钢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89.83亿元,在普钢板块市值排名13/2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048/520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年年度报告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针对关联采购、应收账款、在建工程及现金流等问题作出回复。公司说明了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结算政策,解释了在营业成本和存货下降背景下关联采购规模较高的原因;披露了关联方应收账款的欠款方、交易内容及回款情况,说明未计提坏账的合理性;回应了在建工程预算增加、投入进度及供应商情况;并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中的往来款构成进行了说明。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柳钢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6月10日)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国信证券自营业务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已出具承诺或说明,称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涉及部分自然人及国信证券在核查期内买卖柳钢股份股票。经核查,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其交易行为系基于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认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柳钢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对核查期间即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6月10日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行为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和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柳钢股份股票的行为,均已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声明交易系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投资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国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行为,已说明系自营业务正常操作,符合信息隔离要求。律师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包括交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定价方式、发行股份安排、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全部子议案,以及关联交易、重组合规性、审计评估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事项。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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