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原尚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6月17日原尚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军、财务总监黄秋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ST原尚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多记收入0.2亿元、0.91亿元,多记营业成本0.2亿元、0.91亿元,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余军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秋娜作为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原尚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