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16日宿迁联盛公开信息显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6年6月9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盛或公司)披露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称,公司拟与朱蓉辉及汇智光芯人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光芯)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磷化铟衬底的研发和生产销售。公告显示,合资方汇智光芯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及电子元器件销售。同时公告显示,磷化铟衬底项目一期投资主要工作包括厂房、装修、生产环境、设备采购、人员组建及生产手续等工作落实,建设周期10个月。预期达到年生产12万片4-6英寸磷化铟衬底。经监管问询,公司于6月13日披露回复公告称,汇智光芯仅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且截至2026年3月31日净资产-21,287.85元,已资不抵债,人员为0。关于投资项目的10个月建设周期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阶段预估用时”,未包含开始正式建设前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用时,亦未包括建设期后的工艺调试与试生产用时、小批量生产与客户验证用时等,且非10个月内能够无条件实现达产、产生收入或利润。当前,磷化铟衬底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披露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披露的设立合资公司公告涉及磷化铟衬底业务,但未说明合资方仅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净资产为负等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也未就10个月项目建设周期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公司直至监管问询后才发布回复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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