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长春高新(000661)06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公司药品销售的地推团队庞大、销售费用长期高企,新出台的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对公司的药品销售将在哪些方面产生多大程度的冲击,公司有哪些应对措施?接下来需不需要进一步裁撤销售人员?谢谢!
长春高新董秘:您好,公司长期坚持合规为先的营销管理原则,与相关新规要求是契合的,近年来费用增长主要是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用于相关产品的学术推广、医院覆盖、临床研究与学术会议等,属于新药拓展的必要投入,公司也会及时关注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不断优化调整销售政策等,努力确保费用投入的合理性,谢谢!
投资者:请问公司去年计划在港交所上市,目前是什么情况呢?是计划已经取消,还是在持续推进?
长春高新董秘:您好,公司此前向港交所提交的 H 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A1 申请表)已超过港交所规定的六个月申报有效期。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监管政策要求及市场投资者关切,审慎、合理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具体时间需要结合工作进度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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