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9日大位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微、副总经理周纯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微、周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7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位科技或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18日,大位科技与关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民物业)等三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关民物业以5200万元受让公司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南路以北、槎桥路以西地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以下简称仙桥地块)。同日,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关民物业协助公司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既有协议产生的所有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补偿款、违约金、利息等)的具体数额,并一次性支付给公司。上述交易构成重大交易,公司未及时披露,迟至2025年1月25日才披露仙桥地块已出售的情况,2025年3月19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重大交易对手方及交易进展等信息。此外,大位科技在上述公告中未披露《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及影响,导致披露的重大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微、时任董事会秘书周纯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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