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9日因赛集团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朝、总经理李明、副总经理王明子、程伟、张达霖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因赛集团2026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自行对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前期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因赛集团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经营支出的情形,2024年度使用金额3,435.58万元,2025年1-3月使用金额594.39万元。二是因赛集团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购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情形,其中2022年度使用金额5,141.67万元,2023年度使用金额6,036.14万元,2024年度使用金额132.78万元。截至目前,因赛集团已将前述违规使用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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