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司尔特(00253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司尔特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支付工程款34,704,330.19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贵州路发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某巷)、温州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某泰)、福建某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某辉)等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上述3家公司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工程业务服务,为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贵州路发支付31,202,311.57元,会计核算时将温州某泰、福建某辉相关工程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将浙江某巷相关工程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上述事项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36.78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36.78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设业务在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48.49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 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270.89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25.00元。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45.89元。综上,司尔特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司尔特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36,346,690.8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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