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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消息,3月3日海印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建明、总裁邵建佳、副总裁潘尉、董事会秘书吴珈乐、温敏婷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明的事实,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广州广湾十八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湾十八”)、广州海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体育”)、茂名高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高岭”)、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高岭”)和广州体宾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宾商务”)等5家公司为海印集团下属子公司。海印集团及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方。2021年至2022年,公司通过广东茂名大厦有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四会海印新都荟商业有限公司和茂名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以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经多家供应商中转,与控股股东海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广湾十

八、海印体育、茂名高岭、北海高岭和体宾商务等6家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2021年,公司向上述关联方转出资金13955万元,转回资金4350万元,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18305万元。2022年,海印股份向上述关联方转出资金8845万元,转回资金14500万元,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23345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未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也未披露与广湾十

八、海印体育、体宾商务的关联关系,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建明,董事、总裁邵建佳,时任财务总监温敏婷,董事、副总裁潘尉,董事会秘书吴珈乐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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