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4日金健米业公开信息显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臻、陈伟、马先明、吴飞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0年至2022年,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4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2020年,金健营口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两个事项共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22,761.39万元、26,556.59万元、9,295.60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22,750.95万元、26,525.56万元、9,288.44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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