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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泰凯英(920020)1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3.12万元,占总成交额4.95%

截至2026年1月29日收盘,泰凯英(920020)报收于18.13元,下跌1.95%,换手率8.66%,成交量4.77万手,成交额8747.5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3.12万元,占总成交额4.9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1月28日向77名核心员工授予3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3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3.12万元,占总成交额4.95%;游资资金净流出494.05万元,占总成交额5.65%;散户资金净流出43.31万元,占总成交额0.5%。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确定2026年1月28日为授予日,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3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传铸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项等。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认定邵志民、荣海涛等7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并于1月13日至1月22日进行内部公示,员工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1月23日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于1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正式认定上述77名员工为核心员工。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1月28日为授予日,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3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3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实施或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77名核心员工授予3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3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设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20%、30%、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45%。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共计77名核心员工获得合计36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2名核心员工每人获授12万股,占比均为3.25%;另有部分员工获授9万股、7万股、5万股、3.5万股、2.5万股、2万股及1万股不等。所有激励对象均为核心员工,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6701%,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77人,均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名单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1月28日,合计授予369.5万股限制性股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合法、有效,同意该事项。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仅1名核查对象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已说明该行为系基于公开信息和市场判断独立作出,与内幕信息无关。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无买卖行为。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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