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9日收盘,金杨精密(301210)报收于36.38元,下跌1.73%,换手率4.4%,成交量1.91万手,成交额7027.67万元。
1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8.5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6.8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85.43万元。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文件已于2026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000万元,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孝感)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和合理资产负债结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上市保荐书,推荐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9.8亿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拟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孝感)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并对发行人的业务、财务及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重点回复了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是否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以及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等问题。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公告披露了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波动增长、扣非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等情况,并对毛利率下滑、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存货周转率偏低、固定资产与产能匹配性、财务性投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回应了募投项目合理性、效益测算、融资必要性等问询。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回复,内容涵盖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毛利率下滑、现金流差异、应收账款管理、存货周转、固定资产与产能匹配性、债券余额占比、财务性投资认定及募投项目合理性等事项。公司说明了相关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并对未来发展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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