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9日收盘,京城股份(600860)报收于12.65元,上涨2.76%,换手率2.07%,成交量9.18万手,成交额1.15亿元。
1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0.74万元,占总成交额4.97%;游资资金净流出64.13万元,占总成交额0.56%;散户资金净流入634.87万元,占总成交额5.5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485,988元,股票面值为人民币一元。公司可发行普通股。章程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以及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审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四人,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5%。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并行使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会面两次,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并在公司网站及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对外投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秘书处设在战略投资部,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和高管薪酬提出建议、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建议、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任免建议,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继任计划及多元化政策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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