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6日鸿泉技术公开信息显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军强、副总经理吕慧华、董事会秘书章旭健、财务总监刘江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的情况。三是公司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是公司对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鸿泉技术、何军强、吕慧华、章旭健、刘江镇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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