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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消息,1月15日瑞茂通公开信息显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永兴、总经理胡磊、副总经理刘建辉、张菊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5年12月5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10.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其中,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间,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的10%,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12月5日才披露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处罚决定如下:
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万永兴、时任总经理胡磊、时任财务总监刘建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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