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5日收盘,建科院(300675)报收于16.12元,下跌1.1%,换手率2.27%,成交量3.32万手,成交额5353.9万元。
资金流向
1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6.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50.07万元。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三项议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青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411%。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三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1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考核对象包括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等级确定,考核不合格者绩效年薪为零。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不参与绩效考核。办法还规定了薪酬递延支付、追索扣回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内容。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1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标准与流程。办法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强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保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等内容。该办法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1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建立与执行,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证券法规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子公司须遵守本制度。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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