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4日中胤时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秀华、非独立董事潘威敏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2025年5月22日到期后未赎回,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定期存款,资金最高时达4,950.00万元(不包括对应利息);二是2024年3月29日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未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直至2025年10月9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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