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3日收盘,东方钽业(000962)报收于38.05元,下跌2.74%,换手率6.13%,成交量30.73万手,成交额11.67亿元。
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7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191.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019.13万元。
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内容涵盖经营现金流波动、毛利率上升、境内外客户及供应商依赖、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性投资等事项的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2024年起由正转负,主因采购支出增加及回款周期延长。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成本加成定价模式相关。公司对境内外客户及供应商无重大依赖,外销收入占比下降主要受国际需求波动及公司拓展国内市场影响。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余额较高,坏账及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在建工程按进度推进,无延迟转固。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极小,符合监管要求。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涉及公司经营现金流、毛利率、客户结构、存货管理、在建工程、财务性投资等多个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确认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合规,募投项目具备合理性,且不存在重大财务性投资。同时披露了外销收入核查情况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问题的处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990.00万元,用于湿法冶金项目、火法冶金熔炼项目、高端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由招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发行对象包括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51,459,280股,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取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复。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次修订稿)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次修订稿),对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回复。文件涵盖了公司经营现金流、毛利率、客户供应商依赖、境外销售、应收账款、财务性投资等事项的核查情况,并对募投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土地手续及要约收购等问题发表了法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扩能改造、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推荐上市。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51,459,28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990.00万元,用于钽铌湿法冶金、火法冶金熔炼、高端制品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包括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等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旨在提升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并增强核心竞争力。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2026年1月7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及审核要求,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于2026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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