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9日收盘,威迈斯(688612)报收于34.21元,上涨0.94%,换手率0.89%,成交量2.24万手,成交额7656.94万元。
资金流向
1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4.4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0.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54.79万元。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各项子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案1为特别决议,获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对两项议案均进行了单独计票。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1月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为4,0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因涉及减资,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为4,000万元至8,000万元。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取得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