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SH)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及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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