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7日ST航高公开信息显示,陈发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孙光亚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中兴财所为首航高科提供审计服务情况首航高科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中兴财所为首航高科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发勇、孙光亚。
二、中兴财所在对首航高科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一)2020年度,首航高科控股股东因股权质押未能按约定回购,导致被动卖出股票,卖出资金用于偿还融资债务;首航高科在半年末和年末频繁开立和注销银行账户;控股股东家族成员在首航高科占据重要岗位。中兴财所知悉、关注到首航高科及控股股东的上述异常情况,但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能恰当识别和评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重大错报风险及舞弊风险。(二)2020年初,首航高科6亿元贷款资金被控股股东直接占用,相关资金划转未入账。中兴财所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将货币资金评估为特别风险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设计了获取资产负债表日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的审计程序。中兴财所关注到首航高科利息收入大幅上升,设计了测算利息收入的审计程序但实际未执行。中兴财所抽取查看了相关账户的利息收入凭证及银行回单,查看了相关账户对账单,但针对账面显示贷款资金长期存放于活期银行账户,相关账户活期存款金额相同、季度利息收入却相差近10倍等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进一步执行审计程序,未识别可能存在虚假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回单的情形。中兴财所为首航高科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发勇、孙光亚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陈发勇、孙光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中兴财所、陈发勇、孙光亚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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