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7日宝泰隆公开信息显示,宝泰隆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4,000万股。截至目前,你公司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你公司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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