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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长安汽车(000625)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7.12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31 04: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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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长安汽车(000625)报收于11.9元,上涨0.0%,换手率0.78%,成交量64.64万手,成交额7.7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7.12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入,显示市场情绪偏积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长安汽车拟向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发行6.3亿股,募资不超过60亿元用于新能源与智能化项目,发行价为9.52元/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定增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持股比例将由35.07%升至38.95%,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增股份,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1月5日将有846.1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占总股本0.085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独立董事张影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

交易信息汇总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7.1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83.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5.9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61,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5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要求均已满足。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长安汽车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修订公司章程、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发行价格为9.52元/股,拟发行630,252,1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全球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事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共13项,其中第2至13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所有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4%。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关联股东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公司终止2024年度发行股票事项系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分立及认购对象变化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具备本次发行资格,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本次发行将导致中国长安汽车持股超30%,其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新股,经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事宜。该事项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复、股东会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任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986,084,079.35元,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信息无差异。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986,084.08万元,主要用于发动机生产能力、碰撞试验室升级、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部分项目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无闲置情况。个别项目未达预期效益,主因新能源冲击导致传统燃油车市场竞争加剧。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长安汽车拟向特定对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630,252,10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发行价格为9.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及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中国长安汽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明确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在当年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5%,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45%。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结合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等输送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披露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公告基于不同利润增长情景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2026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为降低摊薄风险,公司拟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具了相关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长安汽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其中,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50,000.00万元,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150,0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长安汽车及其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产品竞争力和智能化水平,推动公司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认为该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行业趋势、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了发行背景、目的、必要性及发行对象选择、定价原则、程序合理性等内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符合监管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报告。

长安汽车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前间接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导致认购对象身份及意向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拟筹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预案已披露。该事项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终止原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本次发行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全额认购,发行价格为9.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旨在推进公司新能源和智能化战略转型,丰富新能源产品谱系,提升智能化研发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为60亿元,发行价格为9.52元/股,发行数量为630,252,100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30,252,100股A股股票,中国长安汽车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前,中国长安汽车合计持股比例为35.07%,发行后持股比例将增至38.9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国长安汽车和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认购对象,承诺自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承诺函出具日无减持行为;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且本次认购股份在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减持。因分红、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如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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