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0日福瑞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冠一、董事会秘书孙秀珍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未建立母公司对重要境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内设部门未对境外子公司开展检查和监督,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二、公司收入核算不规范。一是公司药品销售出库即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分别提前确认收入240.89万元、288.10万元、567.03万元、134.17万元,影响了2023年、2024年定期报告有关财务信息披露准确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二是2023年6月公司对一笔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药品销售全额确认收入,该笔药品8月退货入库,公司未在当月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导致2023年半年报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二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六十二条规定。三是公司在2023年、2024年会计核算时,未合理估计药品销售合同中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可变对价,销售收入以全额确认,并在支付给客户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可变对价时冲减销售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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