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0日退市九有公开信息显示,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李明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0年,公司披露无偿受让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金额63,973,167.7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42.30%,公司将前述事项记入营业外收入。该事项实质为公司关联人李明对公司的无偿赠与,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信息,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前述事项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外收入63,973,167.75元,虚减资本公积63,973,167.75元,虚增利润总额63,973,167.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李明,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组织策划前述事项,辞去董事长职务后仍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存在直接关联。(二)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至2023年,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广阳)通过虚构服务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22年,公司子公司北京博铭锐创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营销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在前述事项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3,712,098.4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29%,虚增利润总额4,529,090.0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7%;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1,418,026.8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9.44%,虚增利润总额11,992,778.7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49%;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4,224,867.76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0.64%,虚增利润总额17,837,345.3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7.61%。李明,案涉期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使用本人和公司控股股东的银行账户划转涉案资金,同时在涉案期间实际管理北京中广阳等涉案财务造假子公司,组织、指使并参与实施前述案涉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明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明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他有关责任主体将依规另行处理。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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