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汉缆股份(002498)报收于4.03元,上涨1.0%,换手率1.26%,成交量41.98万手,成交额1.7亿元。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6.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59.5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15万元。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同时审议通过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会议还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公司4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共13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通过公告、股东会、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施财务、人事及内控管理,要求定期报送信息,重大事项须履行审批程序,对子公司董监高实施年度考核。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须专职履职,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由岗位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其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组织、保密等工作,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要求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0日内完成交接,遵守股份减持限制。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股份变动申报、每年转让不超过25%、敏感期禁止交易等要求,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会议召集、提案、表决等程序,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表决程序,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发挥决策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并行使监事会职权。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人选标准,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绩效评价。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提出建议。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保对象、审批流程及风险管理,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关联担保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涵盖股票、基金、期货等投资行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由投资部归口管理,经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逐级审批。
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禁止通过拆借、代偿债务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设立防范资金占用小组,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2,679.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规定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等,并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允原则,达到一定金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须符合发行承诺,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上报,强调快速反应、积极沟通、主动核查。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以提高质量为基础,通过信息披露、资本运作、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禁止选择性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公司制定期货业务管理制度,仅允许开展铜、铝原材料价格风险的套期保值,禁止投机交易,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量,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上一年度营业成本的5%。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等方面,重点加强对子公司、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环节的控制。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知情人名单,证券部负责登记备案,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强化信息披露公平性。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建立信息保密与财务内控机制。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保密承诺、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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