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国泰集团(603977)报收于13.53元,上涨0.52%,换手率2.65%,成交量16.46万手,成交额2.21亿元。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1.48万元,占总成交额2.13%;游资资金净流入837.56万元,占总成交额3.78%;散户资金净流出366.09万元,占总成交额1.65%。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有效通过。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洪余和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822,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全部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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