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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涪陵榨菜(002507)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0.03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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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涪陵榨菜(002507)报收于13.7元,上涨0.74%,换手率1.37%,成交量15.77万手,成交额2.1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0.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37.81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涪陵榨菜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0.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67.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37.8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组成、职责、工作机构及会议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可由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需二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涉及关联交易时,相关委员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仅可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权个人决策。党群工作部负责方案拟定与实施,财务管理部门执行资金划拨,审计法务部负责监督。理财产品须选择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坚持低风险、高流动性原则。发生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使用须符合发行文件承诺,不得擅自改变投向。超募资金、闲置资金使用均有严格规定,涉及变更用途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须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涪陵榨菜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对多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其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公司九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会议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3项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职能、财务资助限制等内容。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章程将提交工商登记机构核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涪陵榨菜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制度废止,监事会主席肖大波、监事陈通、职工代表监事张婉华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肖大波退休,陈通不再任职,张婉华继续在公司任职。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明确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排查,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制度规定了敏感信息的定义、报告义务人范围及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突发事件等,并明确了各类事项的报告标准和流程。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管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115391.9028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章程明确了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管理、买卖限制、信息披露及申报程序等内容。规定董监高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且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同时明确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须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在其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规则还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門须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并记录存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对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职权义务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公正,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重大决策等方面具有特别职权,并需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制度明确了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规定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内部管理、审计监督及信息披露作出详细规定。涉及证券投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衍生品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权限且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风险投资情况,并对重大进展持续披露。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活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管理原则,强调投资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持有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合资合作项目等。办法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流程及监督管理机制,要求重大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实行项目负责制。同时明确了财务部在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中的职责,以及对外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原因离职的程序。明确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董事须办妥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并配合履职期间事项核查。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规范。办法规定了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程序、操作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信审查、担保措施设置及风险防控。公司不得向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责任人责任。制度规定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严禁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原则上只为下属单位或子公司提供担保,并要求具备良好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对担保对象的资信调查、审批流程、合同订立、反担保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强调持续监控担保风险,及时披露担保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表决遵循一股一票原则,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的定义,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规定了禁止行为,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董事会及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财务负责人需定期报告资金占用情况。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及‘占用即冻结’等措施。对违规责任人将追究行政、经济乃至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5年11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的诚信义务,禁止其利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要求其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承诺,保证公司独立性,并对买卖股份、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制度还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1)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会议形式、提案程序、召集与主持、通知方式、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等内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度明确控股子公司设立原则、治理结构、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要求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执行公司统一财务政策,定期提交经营和财务报告,并对重大事项实施审批和披露管理。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该制度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实施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主体、资格审查、信息披露及选举投票的具体流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当选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选举。本细则经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行为,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董事会负责对责任认定及处理作出决议,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季度报告和半年报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本制度执行。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实施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重大事项等进行审计,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年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需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若存在重大缺陷应及时公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关联方认定标准,规范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审批权限。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交易金额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控制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确保合法合规及保障资产与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制度涵盖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多个方面,并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公司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公司需定期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办法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原则、责任人员、接待流程及保密要求,规定了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活动的信息披露限制,并要求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前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公司董事长为接待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

内部控制规范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原则、组织机构、评价内容、程序、方法、缺陷认定标准及报告编制要求。公司董事会为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评价报告。评价工作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分为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并分别设定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的定性与定量认定标准。评价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管理流程。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均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公司还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舆情信息类四大类,涵盖股东风险、经营恶化、重大事故、股价异动等情况。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快速响应、协调处置,并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需及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事后进行评估与制度完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规定了报告人范围,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要求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并提交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汇总与对外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告流程、保密义务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参与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接受调研、互动易平台回复等活动的具体要求,并建立档案管理和信息披露机制。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细则明确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细则对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投票方式、表决及计票规则等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对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披露。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统计数据、重大事项等。公司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向外界泄露相关内容。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批,并作为内幕信息管理,同时发送保密提示函。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划分、内容、方式与程序等。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制度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及程序,并强调信息保密和档案管理。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规则》,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执行决议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并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公司设立总经理专题会议制度,用于决策产供销协调等事项,并建立报告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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