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2日东亚药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贾飞龙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25〕224号)查明的事实,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不一致,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且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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