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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9-30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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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9月29日韶能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启金、董事会秘书何俊健、韩卫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信息披露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2025年4月9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4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3,241.66万股,并拟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注销占总股本1.5%的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你公司披露的内容与《公司法》规定不符。二是未按规定注销回购股份并披露相关信息。你公司未依法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迟至2025年9月15日才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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