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29日韶能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启金、董事会秘书何俊健、韩卫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信息披露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2025年4月9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4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3,241.66万股,并拟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注销占总股本1.5%的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你公司披露的内容与《公司法》规定不符。二是未按规定注销回购股份并披露相关信息。你公司未依法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迟至2025年9月15日才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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