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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9-26 19: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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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9月25日韩建河山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玉波、副总裁孙雪、财务总监张海峰、魏良彬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贵港)环保工程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收入等报表科目核算与列报不准确;部分应收账款核销、账龄核算不准确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工程施工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明确说明相关资产组范围变更原因。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于2019年签订合同,承揽广西贵港环保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完工试运行,清青环保在2019年确认该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后因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清青环保拆除其设备,并向广西贵港返还已支付工程款4,320万元及利息。公司将在2019年确认的该工程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冲销,并相应的调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的应收账款、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同负债等报表科目。上述差错更正后,公司2019年度调减净利润1,842.14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的30%;2020年度调增净利润2,737.18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的86.78%,2021年度调增净利润268.60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的9.38%,2022年度调增净利润603.60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绝对值的1.67%,2023年度调增净利润195.40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的0.63%。(二)未规范披露重大诉讼经查明,2022年10月26日以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诉金额1.22亿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三)未规范披露关联交易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鲲鹏兴业建设(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田玉涛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2024年1月20日以来,公司下属分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与鲲鹏建设发生关联交易6,563万元,占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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