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24日东方材料公开信息显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公司存在部分工资计提凭证未附原始凭证,由同一人员完成凭证制单、复核与记账工作等情形,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采购管理、费用管理、薪酬管理、审批流程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设备采购无书面询价记录与供应商报价单,员工奖金计算依据不统一,部分招待费报销未按内部制度执行且缺少关键佐证材料,部分事项审批流程节点设置及变更无依据等问题,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条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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