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8日收盘,建研设计(301167)报收于15.8元,下跌2.77%,换手率3.31%,成交量2.36万手,成交额3780.84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06万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韦法华主持,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39,105,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15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超过99.75%的同意票,反对和弃权比例较低。中小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率分别为96.3301%和96.3071%。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韦法华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2名,代表股份39,105,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5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分别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和99.7535%同意,均获通过。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000,000元,注册地址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公司治理内容。公司可发行普通股,不发行可转换优先股。股份转让、回购、减资、合并、分立等事项均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注重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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