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8日收盘,香飘飘(603711)报收于13.28元,下跌1.19%,换手率0.91%,成交量3.77万手,成交额5029.71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8.74万元,占总成交额5.34%;游资资金净流入293.2万元,占总成交额5.83%;散户资金净流出24.45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香飘飘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经营需要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该议案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香飘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地点为上述会议地址,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人:邹勇坚、李菁颖,电话:0571-28801027。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香飘飘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变更后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涵盖自动售货机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香飘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公司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适用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情形。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所投投票权总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数,超限将作废或要求重新确认。董事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资料,董事会审核资格。选举时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但须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若当选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需进行第二轮或再次选举。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香飘飘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授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授权管理,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权益。制度明确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构,重大投资项目须经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对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作出详细划分,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涉及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特殊事项,需经董事会特别审议通过,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委托理财可按额度预计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进行同类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强调授权应明确具体,禁止概括授权,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相关人员不得越权行事。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香飘飘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符合发展战略,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的,应要求反担保。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分类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余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前应评估债务人资信及风险,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并监控,履行代偿义务后应积极追偿。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香飘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决策体系,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收购、股票基金债券投资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依权限作出决策。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分析投资项目。证券事务部负责项目信息收集与评估,财务中心负责财务管理与出资手续。对外投资需经调研、可行性分析、立项、执行等程序。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投资;因战略调整、连续亏损、资金需求等可转让投资。派出人员须履行职责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财务中心须对投资项目建账核算,定期获取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内审部定期盘点投资资产。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香飘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等可能导致资源转移的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等价有偿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须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例外情况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定期履行审议程序。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香飘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定本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严禁“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的资金占用。公司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内审部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申请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经济处分或提请罢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连带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香飘飘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87.41万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股东会为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可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管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程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