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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9-18 19: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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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9月18日和顺科技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范和强、董事会秘书吴学友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75.5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82%,公司迟至8月30日才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2023年11月,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守新材料)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双方未按协议约定及前述披露内容按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义务,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东出资进展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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