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美锦能源(000723)报收于4.81元,上涨0.63%,换手率1.05%,成交量46.37万手,成交额2.2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75.89万元,占总成交额4.05%;游资资金净流出369.43万元,占总成交额1.17%;散户资金净流出906.46万元,占总成交额2.88%。
十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十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公告及制度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主持,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丰富境外上市审计经验、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良好诚信记录,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其为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103。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十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鼎丰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香港成员所,具备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资格,拥有丰富的境外上市审计经验,诚信状况良好,已投保足够专业责任保险,未有重大质量检查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其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需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旨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利益,规范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境内下属企业境外发债及上市全过程。公司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影响国家安全的文件披露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向第三方提供涉密资料需签订保密协议,履行审批程序。发现泄密或风险应立即补救并报告。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须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部门同意。违规行为将被整改、通报批评,严重者移交司法。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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